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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中市政府文化局青年參與社區營造行動獎勵計畫
2026-03-20
一、緣起
為鼓勵青年投入臺中市社區總體營造計畫,培力並提供青年參與地方公共事務之能力與機會,發揮青年所學之專業知識與創意。本計畫規劃培力有意願之青年,以自身相關專長結合社區需求與資源,以營造協力共好、建立跨世代合作之世代共創為目標,共同落實計畫。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文化部、台中市政府
2. 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申請資格:
1. 成年且未滿46歲,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
2. 提案人設籍於臺中市或長期居住(至少2年以上)於臺中市者,並檢附相關證明。
3. 提案人應取得社區營造相關課程時數12小時 (必修6小時、選修6小時) 說明如下:
4. 必修時數(此類課程時數不得抵免):提案者須參加本局辦理之115年度社區營造人才培力課程6小時。
5. 選修課程:凡參加112年至115年(近4年)內由本府社區營造相關機關、社區大學及區公所舉辦之社區營造相關培力課程,皆得出具相關證明抵免選修時數。
三、獎勵原則:
本案採競賽型獎金制度,經評審依核定者,每案最高可獲得新台幣(以下同)7萬元獎勵金,核定金額及案數實際評審調整。
四、相關期程
1.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每年受理申請一次,自公告日至115年6月16日中午12時止,並得視收件情形增加,延長受理提案時間由本局另行公告。
2. 受理提案:提案參賽者須依公告徵件期限,提送提案計畫書。請提案參賽者將提案計畫書1式7份及電子檔,於期限內親送或郵寄送達至:115年臺中市社區營造輔導團隊(臻里創意開發有限公司),地址:40357臺中市西區自治街30號3樓)。洽詢聯絡資訊:115年臺中市社區營造輔導團隊,電話:04-23723002 分機314李小姐、316陳小姐E-mail:taichungcity3@gmail.com
3. 申請文件下載:請至本局/便民服務/表單下載(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085944/Lpsimplelist)
4. 培訓規劃:115年5月4日至6月2日辦理社區營造人才培力課程,詳細課程規劃本局另行公告。
5. 甄選作業:預計115年6月22日至6月26日擇2日召開甄選審查會議(依實際通知日期為主),由本局邀請相關公部門代表1名及專家學者2名組成甄選審查小組,獲核定青年合格分數均須達75分以上,並由青年提案人親自出席簡報。
6. 核定公告作業:115年7月8日前公告。
7. 計畫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1月13日(至遲於當年度成果展辦理當日)止。
8. 期中訪視:由輔導團隊於115年9月30日前完成。
9. 核銷報結期限:115年11月20日前完成。
10. 以上期程若有變動,本局將另行通知。
為鼓勵青年投入臺中市社區總體營造計畫,培力並提供青年參與地方公共事務之能力與機會,發揮青年所學之專業知識與創意。本計畫規劃培力有意願之青年,以自身相關專長結合社區需求與資源,以營造協力共好、建立跨世代合作之世代共創為目標,共同落實計畫。
辦理單位
1. 指導單位:文化部、台中市政府
2. 主辦單位:台中市政府文化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申請資格:
1. 成年且未滿46歲,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中華民國國民或持有居留證者。
2. 提案人設籍於臺中市或長期居住(至少2年以上)於臺中市者,並檢附相關證明。
3. 提案人應取得社區營造相關課程時數12小時 (必修6小時、選修6小時) 說明如下:
4. 必修時數(此類課程時數不得抵免):提案者須參加本局辦理之115年度社區營造人才培力課程6小時。
5. 選修課程:凡參加112年至115年(近4年)內由本府社區營造相關機關、社區大學及區公所舉辦之社區營造相關培力課程,皆得出具相關證明抵免選修時數。
三、獎勵原則:
本案採競賽型獎金制度,經評審依核定者,每案最高可獲得新台幣(以下同)7萬元獎勵金,核定金額及案數實際評審調整。
四、相關期程
1.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每年受理申請一次,自公告日至115年6月16日中午12時止,並得視收件情形增加,延長受理提案時間由本局另行公告。
2. 受理提案:提案參賽者須依公告徵件期限,提送提案計畫書。請提案參賽者將提案計畫書1式7份及電子檔,於期限內親送或郵寄送達至:115年臺中市社區營造輔導團隊(臻里創意開發有限公司),地址:40357臺中市西區自治街30號3樓)。洽詢聯絡資訊:115年臺中市社區營造輔導團隊,電話:04-23723002 分機314李小姐、316陳小姐E-mail:taichungcity3@gmail.com
3. 申請文件下載:請至本局/便民服務/表單下載(https://www.culture.taichung.gov.tw/2085944/Lpsimplelist)
4. 培訓規劃:115年5月4日至6月2日辦理社區營造人才培力課程,詳細課程規劃本局另行公告。
5. 甄選作業:預計115年6月22日至6月26日擇2日召開甄選審查會議(依實際通知日期為主),由本局邀請相關公部門代表1名及專家學者2名組成甄選審查小組,獲核定青年合格分數均須達75分以上,並由青年提案人親自出席簡報。
6. 核定公告作業:115年7月8日前公告。
7. 計畫執行期程:自核定日起至115年11月13日(至遲於當年度成果展辦理當日)止。
8. 期中訪視:由輔導團隊於115年9月30日前完成。
9. 核銷報結期限:115年11月20日前完成。
10. 以上期程若有變動,本局將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