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社區營造獎獎勵要點」及「第二屆文化部社區營造獎參選簡章」
日期:2024-07-22一、為獎勵對於推動社區或社群營造事務,具有重要貢獻或績效卓著者,文化部業於113年7月5日修正發布「文化部社區營造獎獎勵要點」。
二、依據前開要點第2點及第6點規定,公告旨揭參選簡章,受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30日(星期五)止。以上資訊及參選表件,請至該部獎補助資訊網站(https://grants.moc.gov.tw/Web/index.jsp)或台灣社區通。
三、受理期間及方式:
(一)自即日起至 11 3 年 8 月 30 日 星期五止,將報名應備文件於截止日前寄送達文化部,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方式:電郵或紙本報名,請譯一。
1.電郵報名: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 PDF檔及WORD檔各1份電郵至本部指定信箱moccea02@gmail.com報名參選。
2.紙本報名:請將應備文件、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 1 式 2 份,寄 送至文化部 (24219 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 439 號南棟 13樓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
(三)參選應備文件如有缺漏,將以電子郵件通知限期補正,並應於 11 3 年 9 月 6 日星期五前補正完成。未依限補件者若無特殊原因,則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四、參選資格:個人、立案團體、直轄市、縣 市 政府及鄉 鎮、市、區公所。
五、獎項類別:
(一) 社造貢獻獎
長期致力於社造推動,對於社造發展或深化具有重大貢獻者。
(二) 社造創新獎
轉化傳統社造推動方式,整合跨域資源,促進多元平權 以新思維推動社會改造,著有具體績效者。
(三) 青年行動獎青年行動獎
四十五歲以下的青年,與在地社區、組織合作,提出具創意的行動與實踐,著有具體績效者。
(四) 社造行政獎社造行政獎
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鄉 鎮、市、區 公所推動 社造 資源整合、開放政府、審議民主及行政革新等,著有具體績效者。
※其他資訊請參閱附件參選簡章及獎勵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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