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造中心
115-116年度輔導區公所辦理區公所社造中心實施計畫
壹、 緣起:為鼓勵區公所推動「在地社造中心」,透過建立與轄內社區、教育機構、青年及各議題社群的互動機制,發揮輔導、培訓與陪伴社區營造的職能,保 存在地文化、整合空間串聯與地方特色形塑,擴大公民參與並凝聚共識,確保社造資源能有效分享與串連,並展現即時支援的在地經營效益,落實「行政社造化」理念,朝向多元共好的公民社會願景邁進。
貳、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文化部、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叁、 實施對象: 臺中市各區公所
肆、 作業期程:
一、 提案申請:即日起至 115年4月9日前。
二、 審查會議:預計於 115年4月中下旬期間召開提案區公所應於評審會議簡報詢答。
三、 評審結果公告:預計115年5月前公布評審結果。
伍、 計畫執行時程:自本計畫核定日起至 116年 11月 30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