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所補助計畫及成果

  • 年度:110
  • 區公所:北 區
  • 計畫名稱:110年-陽光北區 犇向幸福-110年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社造中心及一區一特色計畫
  • 計畫內容:(一)成立區域型社造中心及輔導師資團,推動社造業務。
    (二)辦理辦理2場次區級社造會議(期初及期末)及2場次一區一特色專案小組會議(期初及期末)及出席本案各項社造會議。
    (三)辦理社造點甄選辦法說明會1場次,引動社區執行社造點計畫至少4處。
    通過社造點計畫少於4處,則辦理簡易行社造擾動計畫。
    (四)辦理社區營造人才培訓課程至少12小時,包含基礎課程,課程時數需符合臺中市政府文化局110年度社區營造點甄選實施計畫之規定。
    (五)執行一區一特色計畫,辦理至少9小時的歌仔戲演出工作坊。
    (六)推動公民審議,協助北區轄內具潛力社造之社區發展協會、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或其他立案民間非營利團體組織等合法立案組織)或個人,以公民審議方式,整合並提升社造能力,進行計畫發想與提案至少1處。
    (七)輔導社區參加臺中市社區營造點甄選,包含撰寫計畫書、提案、執行、核銷及期初、期中、期末訪視,並因應社區需求之不定期訪視。
    (八)設計製作北區文化社造成果相關內容之繪本及一區一特色計畫執行成果的北區文化特色文創品。
    (九)配合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辦理110年度臺中市社區文化季成果展。
    (十)本計畫配置計畫主持人1人、輔導團隊至少4人及專案人員1人。
最後異動時間:2024-04-17 16: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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