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舍簡介
霧峰林家在1880年代起,陸續掌握臺灣中部大面積田產、協助平定多場戰亂,除了擁有數千兵力,林朝棟當時還獲得臺灣巡撫劉銘傳授予樟腦專賣特權;日治時代更與基隆顏家、板橋林家、鹿港辜家、高雄陳家並列為「臺灣五大家族」。
1985年內政部指定霧峰林家建築群為第二級古蹟(現為國定古蹟),範圍包括宅邸與園林,分為下厝系統(南邊)、頂厝系統(北邊)以及萊園(林家花園)等三大部份;其中,下厝包括:草厝、宮保第、大花廳、 將軍府(二房厝)及二十八間;頂厝有:頤圃、蓉鏡齋、景薰樓及新厝;萊園則是位於現在的明台高中校區內。
目前開放參觀的宅邸為下厝的「宮保第」和「大花廳」,而萊園及頂厝系統則是民眾前往登記即可參觀。
從林文察開始,在各代子孫增建下,林家建築面積約11,000平方公尺,融合漳州、泉州、福州以及日式、洋式等風格;從南到北將近300公尺,沿著建築群外圍走一圈約1公里。
1999年921大地震造成霧峰林宅各建築群嚴重損毀,後來在學者、文史工作者以及林家後代努力下,政府投入相當經費,據照片及台灣霧峰林家建築圖集等相關圖資資料重新修復完成。
- 館舍類別: 地方文化館
- 營運模式: 民間館
- 設施類別: 文化資產類
- 聯絡電話: 04-23317985
- 館舍地址: 413014臺中市霧峰區本堂里民生路26號
- 開放時間: 週一至週日,09:00-12:00,13:00-17:00(無休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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費 用:
全票250元(一般民眾)
優惠票200元(65歲以上老人/臺中市民/12歲以上學生,須出示相關證件)
學童票125元(6歲以上12歲以下學童)
免費票(霧峰區民/6歲以下兒童/身障人士,須出示相關證件)
團體票(20人以上為團體,相關事項請洽業務部) - 導覽解說: 【專人導覽】、【定點定時導覽】,時刻表請參考官網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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